前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該校五名學生被控暴動等罪成 判囚四年九個至十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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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中文大學學生於二零一九年底該校二號橋衝突中被控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等罪罪成,是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四年九個月至十一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五人被捕時均身穿黑衣及戴上面罩蒙面,代表他們明顯知悉所作行為違法,並盼透過有關衣著來逃避法律責任,雖然案件無證據顯示各被告在衝突中含帶領角色,惟暴動罪刑責不只考慮個人行為,同時亦要考慮在整個群體所作行為,因此判處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攝:Jason Leung
文:Kevin Li
#TMHK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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