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八時到暉明邨驅散 要求示威者離開否則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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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晚上八時許到粉嶺驅散暉明邨一帶約百名示威者,消防同時到場撲滅邨內多處火頭。

約五十名防暴警員到場舉藍旗,稱在場示威者正干犯未經批准的非法集結,需立即離開,否則會被視為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示威者聞言四散,防暴其後拆除路障讓消防車進入。

攝:Kevin Li,Cloud Chau
文:Kevin Li
#TMHK20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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